2023-11-01 17:49:3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是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8号。为引进高技能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商务软件解决方案项目竞赛指导教师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sts.suzhou.com.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报考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报考专业参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5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9日16:00,联系电话:0512-68717569,报名邮箱:38124601@qq.com。
2.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名),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学院招聘报名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邮报名资料后,电话联系学院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①《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页));
④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专业);
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页));202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页));
⑥用于证明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陈述申辩
11月7日—11月10日期间9:00—16:00。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上述②—⑥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2:00;地点: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东门(科锐路18号)招生大厅。
2.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考核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核资格,被取消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五、考核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工作,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的考核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三)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总成绩=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各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公布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2910082。
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17569。
附件:
2.《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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