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1 13:57:1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职(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考调范围
具备公开考试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4.应当符合相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0月9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考调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1)公务员(参公)职位到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3号
联系电话:0830-8192897
(2)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30117--20230118岗位到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二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3号
联系电话:0830-8878113
(3)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30119--20230131岗位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
联系电话:0830-8192892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泸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系委托报名,另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报名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职(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
2023年10月11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调减、取消职(岗)位公告。
(五)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职(岗)位考调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某职(岗)位由于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职(岗)位排名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泸县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
(七)考察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笔试、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须于2023年10月24日前,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同意报考函》。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选调资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递补。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须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事业单位人员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审查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考调职(岗)位,不唯分取人。凡因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调动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十)公示和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服务期约定按《泸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有关规定》(泸县委组通〔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单位另有规定的,还须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要求,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公务员(参公)职位:0830-8192897
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30117--20230118:0830-8878113
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30119--20230131:0830-819289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81020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泸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泸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泸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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