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15:34:5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孟津区人民政府
洛阳市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镇(街道)机构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事业单位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选招一批充实到镇(街道)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优秀人员到镇(街道)一线岗位工作。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选招计划
本次计划选招20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城关镇 |
8人 |
朝阳镇 |
13人 |
河阳街道 |
10人 |
白鹤镇 |
18人 |
常袋镇 |
18人 |
吉利街道 |
14人 |
平乐镇 |
17人 |
会盟镇 |
17人 |
康乐街道 |
10人 |
麻屯镇 |
13人 |
送庄镇 |
20人 |
西霞院街道 |
7人 |
横水镇 |
20人 |
小浪底镇 |
15人 |
四、选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招对象
孟津区事业单位差额补贴及经费自理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愿意投身镇(街道)工作。
2.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48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勤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3.在编在岗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选招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未过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选招程序
选招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单位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人员填写《洛阳市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纪委派驻各主管部门纪检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区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办
3.提交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
(3)《报名表》(两份,需贴纸质版照片);
(4)《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以上提供所有照片需同一底版。
4.开考比例:拟选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招计划。
5.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后发放)。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j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招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比例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面试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选招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j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后发放)和有效身份证件。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j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年龄由小到大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招计划1: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选招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于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根据选招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1.选岗:根据选招名额分配及岗位空缺情况,由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镇(街道)岗位。不按时到场选岗或选岗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工作待遇:按时到岗工作的,工资统一纳入财政管理,享受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3.试用期管理:选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恢复原人事编制性质。
4.服务期限要求: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承诺,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整个选招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招政策公开、选招计划公开、选招条件公开、选招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招结果公开。整个选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招讲求诚信,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9—67911598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孟津区2023年镇(街道)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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