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13:37:3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及医疗卫生系统工作需要,计划组建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医疗卫生系统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组织考试的方式,招聘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120名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广河籍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
2.登记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自愿从事基层医疗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专学历28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5.无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其它情形;
6.已聘用为我县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计划时,招聘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因疫情防控原因,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等方式。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在2022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9月27日下午18时登录甘肃招聘网(https://ks.gszhaopin.com)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考。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9月28日上午10时。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报名,后果自负。
3.报名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中午12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广河县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二)考试地点及内容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医学综合知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试成绩通过广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前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再进行公示。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健建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安排到岗开展工作。
2.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协议,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自主聘用,不愿继续留任或单位无聘用条件的,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4.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允许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考试。
5.聘用后因不胜任岗位或其他原因辞职的,出现空缺岗位时,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补聘。
六、生活补贴
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给予不低于670元岗位补贴并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的补贴与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考核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县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及时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疫情防控
1.县人社局要积极与县卫健部门联系沟通,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考试时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身份证、准考证,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检测体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考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4.因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況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系统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83262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0-5627212 13209303666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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