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1 10:06:4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储备培养一批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详见《2022年常山县第三期“英才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共享共育,带编入企”模式招考人员:1.使用常山县人才服务站事业编制,到重点企业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享受事业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2.服务企业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选择留企工作的,解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关系,也可选择返回县级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3年9月30日前,应聘的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和户籍要求:本科生于1991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于1986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于1981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4、报名不限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学生干部(或相当于上述层次),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及委托培养生等。⑤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⑥常山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⑦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常山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2.网上报名
本次招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17:00为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图中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将证明材料整理好的PDF文档上传至“证明材料提交”栏,确认无误后提交,方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醒:考生需填写《2022年常山县“英才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按序整理制作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第一、二页为报名表,第三页为材料清单目录,第四页开始为其他报名材料)。其他报名材料及顺序为:1.身份证复印件;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若否,无需提供);3.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若否,无需提供);5.各类等级(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若无,无需提供);6.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如奖学金、本学科专业性获奖或荣誉、“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各类综合性荣誉;7.在校期间担任职务证明材料,如校(院)学生会(党团)任职、班级任职、社会团体任职情况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8.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各项材料,如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
3.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综合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社团活动、学习成绩、荣誉奖项等情况开展量化评比,按1:3比例筛选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综合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5.面试面谈
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具体了解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面试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引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6.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组织应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7.考察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
8.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签约、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录用待遇
1.正式聘用后列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建立人才个人成长档案,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常山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按照对口适岗、人尽其才的原则,实行导师帮带,促进成长。高层次人才岗位后期可根据工作表现、能力特长,确定调任单位和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也可按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某项工作、任务到期或实现后,另行安排岗位。
3.按照人才层次享受《“智汇常山”人才新政及相关配套办法汇编》的相关政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
4.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
3.在招聘过程中,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招聘单位有权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
4.报考人员应邀参加统一组织面试面谈的,应试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入围体检的,免收体检费用;县外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到常山县的距离远近给予100元-2000元的交通补贴;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取消相关补贴。
5.未尽事宜由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联系方式:常山县人力社保局(郑女士)0570-5021874
附件:
附件1:2022年常山县第三期“英才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xlsx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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