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14:43:28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四、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 14 天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 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 14 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 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七、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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