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7 14:25:2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东分院
《通知》指出,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内容简述如下:
需要牢记以下知识点: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文件 | 设定种类 |
法律 | 1.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行政法规 | 1.排除:限制人身自由。 2.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地方性法规 | 1.排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新增)。 2.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部门规章 | 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新增)或者一定数额罚款。 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地方政府规章 | 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新增)或者一定数额罚款。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二、行政处罚的规定权
名称 | 内容 | 具法法条 |
含义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种行政规章都有权对上位法已经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具体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都无权作出任何具体规定。 | ①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②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④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要求 | 下位法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处罚做具体规定的,不得超上位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专岗需要掌握一定的行政执法知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今年新施行的法律,需要重点掌握。知识点掌握是否到位主要是要看题,一起做一道题来检查一下学习成果。
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规范性文件具有行政处罚设定权的有( )。
1.地方性法规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5.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6.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A.1236
B.1234
C.12346
D.123456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123456都正确,因此D选项正确,当选。
相关内容推荐:
报名条件?
岗位选择?
笔试科目?
面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