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13:04:4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西分院
近年来电信诈骗一直是社会领域老生常谈的热点话题,自2016年开始每年与电信诈骗有关的涉案金额就高达上百亿,每年批准逮捕的涉事人员都保持在五位数,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重点难题。对此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我国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治理进入新的阶段。
电信诈骗关乎百姓民生,社会安定,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出现在申论的各种题型里面,接下来我们就以此文对电信诈骗可能在申论答题四要素中可能出现的原因和现阶段我们政府采取的相关政策进行分解。
电信诈骗易发的原因
(1)犯罪成本较低。电信诈骗的手法简单,易于传播、效仿,并且获取社会群众信息的方式渠道很多,社会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还处在起步状态,很多犯罪分子比较倾向于实施投入率低、风险低、报酬丰厚的犯罪行为。
(2)违法所得较高。巨大的利润诱惑下,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抱着侥幸心理,从事电信诈骗。有的甚至是家庭式、集团式犯罪。
(3)跨地域性较大。电信网络诈骗具有明显的跨地域性,甚至有跨国境作案,案件侦办难度高。其犯罪地点、犯罪时间以及犯罪手段具有自由性、可操作性、隐蔽性。
(4)保护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长期以来对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忽视,使得“黑色数据交易”仍然广泛存在于不法分子之间,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此也常常置若罔闻。而对于网络上个人信息被侵犯,有较多公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也使得电信类诈骗案件始终居高不下。
(5)缺乏有效管理。通信业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缺乏有效管理。
(6)缺少对应法律规范,我国尚未将电信诈骗罪列入刑法。而且我国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惩罚力度太低,很多时候,电信诈骗无法被立案,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能给犯罪分子强烈的威慑力,而且让犯罪分子从中找到了可乘之机。
现阶段国家针对电信诈骗的对策
(1)统一管理思想,提高民众认知水平。要理清各方行为主体的责任,银行和电信企业有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一旦受害人是由于个人信息泄露而受骗或是银行和电信企业未能在预防上起积极作用就有责任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并加强社会宣传社会组织和公安部门要经常在社会上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2)建章立制,完善法规。完善电信诈骗相关法规的细则与落实。加强影响力和威慑力。落实罪名与刑罚的对等和平衡,提高违法成本,使犯罪分子因为害怕刑罚而不敢去进行电信诈骗犯罪。
(3)加大执法力度。要保持长效常态的进行政治,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电信诈骗的高压环境,并要对电信诈骗分子的技术工具来源进行追溯。
(4)提升技术水平。加大对于网络环境和电信环境的监控,提升公安部门的预警和出警机制并根据电信诈骗犯罪新变化及时调整。
信息安全治理特别是电信诈骗这个领域是近期国家频频出手治理的一个领域,无论是为了更好的备考申论还是之后的面试环节,各位考生务都必要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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