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 14:07:2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吉林分院
从各种类型的考试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整个法律的考查范围内,刑法部分的占比通常比较多,所以若想战胜我们的竞争对手,掌握好刑法相关内容是势在必行的。既然刑法这般重要,那么想必大家在平时学习或者是刷题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比较有趣却又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其中关于刑法总则中故意犯罪形态部分可以称得上是出题人的“心头肉”了,此处所涉及的题目繁多且具有一定的难度。那么,现在就教给大家一个解决这部分题目的“应试小技巧”,首先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知识点:
故意犯罪形态
一、 犯罪的完成形态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
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刑法条文]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考试时经常会出现根据题干或案例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上述哪种形态的问题,如果大家基础掌握的不牢,很容易掉进出题人设下的各种小“陷阱”。其实面对这类问题,我们可以牢记“三步走”的小技巧:
一、分析题干
根据题干描述看行为人是否达到自己预定的危害结果且是否满足 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包括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满足为既遂,若未满足继续第二步。
二、区分意志因素
若意志以内为中止,若意志以外继续第三步。
三、区分是否着手
若着手为未遂,若未着手为预备。
根据这个小技巧我们来练习一道题吧!
【例】张三因个人恩怨持刀将李四捅了数刀,李四倒在血泊中,张三以为李四死了就离开了,但后来李四被人发现后带到医院及时抢救过来,请问张三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B选项说法正确。第一步:张三所预定的危害结果是李四死亡,本题中李四未死且整个过程不满足 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 可排除C项 ; 第二步:李四被路人所救未死的情况对于张三来说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可排除D项;第三步:张三持刀捅了李四数刀显然构成着手,可排除A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公考第一课 | 2024版国考图书 | 第18版5100题 | 申论答题纸 |
系统提升班plus | 笔试悦享班 | 历年臻题 | APP会员年卡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上一篇:2022年国考行测常识单类解题之《常识判断的解题秘法》
下一篇:省考备考计划
报名条件?
岗位选择?
笔试科目?
面试方式?
......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