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7:19:4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人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热爱辅导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专职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至少4年;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angongbu@henu.edu.cn,邮箱主题: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博士)。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8:00。
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心理健康水平等进行考察测试。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上报聘用人员材料(上报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聘后待遇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提供15万元博士安家费。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聘用合同的视作无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22825852(校研究生工作部)
15237146707(研究生院权老师)
0371-22822703(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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