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6:06:0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一)填报志愿。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对本地户籍有报考定向培养计划意向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志愿填报与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同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志愿填报与当地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同步,可采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的填报方式,也可采取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市研究确定。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实施。
1.发布面试公告。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条件、已经填报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和职业认同)等。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公告在7月1日12时前发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公告在各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
2.组织面试工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布面试结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
协议签订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在面试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市、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市、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广德市、宿松县分别报宣城市、安庆市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2021年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并于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定向培养院校。
(四)招生录取。
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广德市、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过程中如遇平行分一并录取,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入学资格复查。
按照培养院校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报到。培养院校按照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培养院校为其注册学籍,并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同时将《协议书》寄送达协议其他各方。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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