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4:58:2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山西分院
【背景事件】
山东省检察院消息,“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是山东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20年8月,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经诊断,其已怀孕21周。当日接诊医生按强制报告制度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
【案件依据】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本案就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
【案件影响】
目前我国对儿童案件保护越来越强,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两部保护儿童的法律。但是很多儿童自我意识差导致对幼女犯罪不能得到报告,而家长因为一些原因,可能觉得难以启齿或者感觉报告后会影响孩子名声,因此难以得到报告。强奸幼女的魔鬼从而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强制报告制度改变了这种情况,它的使用方式是:只要幼女因为强奸导致的身体伤害送医,治疗中医生怀疑是强奸所造成的损害,就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从而对儿童的犯罪能够及时的被报告和惩治。这个制度强化了对幼女的保护,有利于打击犯罪。
【华图课堂】
强奸罪 | |
主要特征 |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犯罪主体 | 年满14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 |
量刑标准 |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试题模拟】
小明13周岁那年,强奸幼女。14周岁时入室盗窃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7000元的物品。18周岁时故意杀人。在对张三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处:
A. 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B. 故意杀人罪
C. 强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D.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小明13周岁时,强奸幼女不负刑事责任;15周岁时入室盗窃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不在前述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行为中,不负刑事责任;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7000元的物品,应当负刑事责任;18周岁时已满十六周岁,应当对故意杀人行为负刑事责任。ABC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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