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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濮阳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已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_河南公务员网

2021-02-08 10:15:15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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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2021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已经发布了,还没有看到的考生赶快点击下方的链接进行查看吧!

一、2021河南公务员考试各地区职位表下载

202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郑州 洛阳 新乡 信阳 平顶山
开封 许昌 安阳 濮阳 三门峡
焦作 商丘 周口 漯河 驻马店
济源 鹤壁 南阳 总职位

 

 

二、2021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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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针对考生报名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考公告,现统一答复如下:

问:年龄如何界定?

答:考虑到疫情对公务员招考的影响,按照中组部的统一要求,我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即: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30周岁、2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河南公务员行测模拟题练习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800 元/月的价格租给小刘,小刘在租住期间,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价值 10000 元的房屋损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刘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赵追偿

B. 小赵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刘追偿

C. 小赵、小刘应分别赔偿老张 6000 元、4000 元

D. 小赵在支付 6000 元赔偿后,可向小刘追偿

【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 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因此,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 可以向小刘追偿。因此,选择 B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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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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