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16:16:2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
为保障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凤台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5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学生;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
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2.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8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302办公室(地址: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一中西校区操场北面对面),联系电话:0554-8169666。
4.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工作要求,分批次有序组织人员报名,防止拥挤、人员聚集;报考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及出示安康码。
6.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7.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共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待遇按照凤台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通过的《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其中中级职称者(含二级建造师)人员工资3800元、初级职称者工资2800元,购买“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3、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九、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统一组织、分步实施,自觉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004?type=4&action=list)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4-8880198;
咨询电话:0554-8169666。
点击下载>>>
2020年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xls
2020年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2020年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t.gov.cn/xwzx/gsgg/8006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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