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7:12:1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赣江新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遴选民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本次遴选民警共计12名,其中:科技信息化岗1名,交通科技设施岗1名,刑侦技术痕迹检验岗1名,法制审核岗1名,公安文秘岗2名,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岗2名,刑事犯罪案件侦办岗4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公安机关在编在岗在职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民警察。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情况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2020年赣江新区公安局遴选民警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以姓名+所报岗位代码命名,jpg格式,与《报名表》同底)发送至电子邮箱:gjxqgbrsc@163.com,《报名表》要求签名并制成扫描件,邮件标题格式:报考人员姓名+所报岗位代码。除此报名方式外,不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并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遴选进行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扫描件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4.专业考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低于1:5的,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并在赣江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2020年8月2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2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各占50%。
1.专业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点统一设在南昌。
2.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表》;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与《报名表》同底色彩色照片1张;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⑥报考岗位所需的荣誉、资格相关证明材料;⑦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任现职级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有档案复印材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经与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沟通,也可采取将以上材料邮寄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电话确认。
因资格审查不通过造成空缺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违反招考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记入赣江新区个人失信记录库,记录期3年。
3.面试。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最高不超过1:10(不足1:10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在面试过程中,考官组认为拟遴选岗位考生均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的遴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员成绩不带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新区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安队伍纪律要求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赣江新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录用。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其他事项
1.遴选人员录用后保留人民警察警员职务,不保留行政职务。
2.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0791-87390788
监督电话:0791-87378722
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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