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7:24:3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指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具有同等资格。
(二)社会人员: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5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5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花街25号 区技工学校。
3.报名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附件2-1)、报名材料目录(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2)社会人员提供:《报名表》(附件2-1)、报名材料目录(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后不得改报职位。
(2)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考数。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4)持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录用起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仅确认其参加笔试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此参加笔试不代表认可其报考资格合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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