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09:43:0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合同制警员新增人员素质,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018〕21号)、《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60名到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三大队工作,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合同制警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2.凡报考“新蒲新区从事公安交管警务辅助工作在职人员”条件的考生,须为2018年12月10日以前第三方派遣至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三大队工作的在职在岗辅警,方能报考。其余人员可报考不限此条件的工作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和工作年限。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某专业在教育部任何版本专业目录中属于专业要求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均予认可。报考人员较高学历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可以较低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职位条件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tzl/sydwgkzp_56031/201711/t20171118_3020774.html)。
(2)涉及工作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0年6月30日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异常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招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身体任何位置有纹身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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