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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平遥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工作公告

2020-05-14 16:32:26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平遥党建网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实施办法》精神和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拟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拔干部到村任职,现就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现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符合条件的,结合本人意愿,可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现籍村、长期居住的村或回原籍村任职;鼓励退出领导岗位和待分配的科级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已经选派到村任职且符合条件、适宜留任的,鼓励其继续留任。

二、选派方式

1、单独选派。按照每村选派1名党组织书记的方式,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2、整建制选派。对于村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的村、空心村以及新合并行政村,可整建制选派3名以上干部组成村党组织班子开展工作。

3、建立选派干部储备库。同步建立不少于10人的选派干部储备库。

三、人选条件

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应当符合党规党法的有关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5、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担任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召回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3、有“十不能(宜)”情形之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6、其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任职时间

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鼓励选派干部长期在村任职。任职期间必须驻村工作, 不得“走读”,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

五、激励办法

1、选派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连续计算职务职级年限,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

2、选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我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发放办法中的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两部分标准予以补贴。选派担任村“两委”其他干部的,参照选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的60%落实。相关费用由县财政以专项经费形式予以保障。

3、县级财政每年按照差异化补助的方式给予选派干部生活补助。

4、县财政每年给予选派干部任职村一定专项工作经费,与农村基本管理费用一并发放。

5、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满2年且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先进模范个人的表彰人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符合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在原单位晋升。

6、在选配乡镇领导干部时,原则上优先从到村任职满3年且表现突出的干部中产生。

7、对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称职的,凡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任公务员;回原单位工作的,要及时妥善安排相应岗位。

8、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优先考虑有农村任职经历的干部。

9、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纳入年度体检范围,统一办理任职期间意外伤害保险。各乡镇协调解决选派干部食宿、安全等实际问题。

10、加大对选派干部任职村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涉农政策、项目、资金重点倾斜,全力支持选派干部在农村一线干事创业。

六、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把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党的干部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接到《通知》后,要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包括退出领导岗位和待分配干部等),要在本单位深入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且本人有意向的干部进行报名,并做好审核、推荐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11日

2、报名地址:县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荐报名工作,主要采取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荐。自愿参加选派的党员干部在所在单位报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研判,形成单位推荐意见。

在编在岗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合并计算)的单位,按照选派干部的资格条件要求,至少推荐1名优秀干部,并对其现实表现情况作简要鉴定。

报名人员要填写《平遥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做简要鉴定,并加盖公章(有党组织章的盖党组织章,没有党组织章的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回组织部435房间,电子版发到组织部干部室邮箱。

联系电话:5627812

电子邮箱:pyzzb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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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荐表.docx

中共平遥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7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 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yao.gov.cn/dj/tzgg/content_16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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