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11:00:1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太原市三支一扶信息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试行办法》(并人社发〔2018〕7号)和《中共娄烦县委娄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8〕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社会范围内实施“娄烦县脱贫攻坚引才回归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1.娄烦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娄烦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娄烦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娄烦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在职研究生学历,以及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年限。
4.进入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且是已登记备案的人员。
5.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6.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限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试用期、限制期未满的;有违反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等职业道德行为的;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
三、安排原则
1.编制空缺原则。
2.同层次、同身份对口安置原则。
3.服从组织安排原则。
四、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凡有意向回娄烦县工作的,请在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23日的法定工作日,向娄烦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提交《娄烦县“脱贫攻坚引才回归工程”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务必真实、准确,经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动证明信;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④结婚证,本人、配偶(或父母)的户口簿。
2.专任教师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聘任合同。
3.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聘任合同。
4.其他特殊专业人员需要条件由相应部门制定。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经县委组织部初审后,转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任教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社局分别会同县教育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专任教师需进行说课测试),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
(四)体检
考察测试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娄烦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通过拨打0351-5325381热线电话进行查询。公示期为5个工日。
(六)调动审批
1.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单位任职。
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调入后,必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出。
五、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工资和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除享受我县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正常工资生活待遇外,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工资补贴、津贴。
2.引进人员政治待遇。引进人员工作满1年表现突出的,列为组织部门直接掌握的优秀人才、干部进行管理,优先选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优先入党、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先评优;事业人员优先调任公务员;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3.引进人员人才补贴。引进人员属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享受1000元/月生活补助,补助年限为3年。
4.报销报名人员往返路费。为方便引进人员报名、节约成本,凡报名成功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均按3次以内往返次数据实报销路费(火车票、汽车票)。
咨询电话:0351-5325381 0351-58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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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原市娄烦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引才回归工程”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4/12/9678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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