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4 11:28:0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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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6名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类别报考条件
1、团县委书记职位1名: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须现任正科级(含相当层次职级)或担任2年以上副科级(含相当层次职级);该职位面向德州市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含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改企类、文艺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人员。
2、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位3名: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须现任正科级(含相当层次职级)或担任2年以上副科级(含相当层次职级);该职位面向宁津县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含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改企类、文艺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人员。
3、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12名: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担任科员级3年以上(事业单位应担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该职位面向德州市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含教育类、医疗卫生类、改企类、文艺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人员。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我县公开选拔职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
6、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宁津县人民政府网”(www.sdningj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20年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各职位的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公开选拔对象范围并符合选拔条件之后,再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0年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扫描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到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将一式三份《报名表》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诚信承诺书》,于2020年4月18日12:00前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njxwzzbgbk@dz.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报名资格一经报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4月14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宁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其中,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位的人数如果低于10人(包括10人),拟不进行笔试,按实有报考人数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的比例团县委书记职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位5:1,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选拔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选拔单位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和选拔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位的综合成绩只计面试成绩。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选拔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选拔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组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经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察工作实行全程量化计分,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要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卫健、信访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谈话的情况,从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风纪律和领导素质六个方面,背靠背打分,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情况量化评价。同时,组织考察对象填写《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奖励量化评分表》,涉及到加分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考察量化得分(100分)=民主测评得分(25分)+德的专项测评得分(30分)+考察情况量化(30分)+干部奖励量化得分(1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30%、50%、2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不计笔试成绩的,面试成绩、考察量化得分分别按照80%、20%加权计算最终成绩。
五、公示和任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确定拟选拔人员,并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公开选拔的干部由县委研究任命,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适当岗位,不再享受试用期职务待遇。其中,考取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的,按原身份适当安排职务,不改变原身份。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成立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本次公开选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5221432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534—5221142
宁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来源:
http://old.sdningjin.gov.cn/n30247744/n38166382/n38171251/c5386736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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