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章镇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快黄金小镇建设,经大章镇党委政府研究,报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章中队招录6名城管协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大章镇政府牵头,县人社局指导,采取面试的办法,为我镇城管队伍选拔优秀协管员。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共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
嵩县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退伍兵(不限学历)。
2、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具有会计行业从业资格证;
2、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的;
3、户籍所在地为大章镇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査、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嵩县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sub/index.asp?id=2850)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嵩县大章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未就业毕业生和未就业退伍兵分类报名,每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未就业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退伍兵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査、报名,填写《嵩县大章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交纳考务费30元。
3、资格审査
资格审査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报名票据到大章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着重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考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大章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及镇政府院外公告栏进行公示。
5、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时,符合优先招录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6、公示
根据面试考试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网站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应按要求履行报到手续,由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派遣至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章中队使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工作内容、上班天数及作息时间按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章中队管理制度执行。合同期内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内每年由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章中队和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如需用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大章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大章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张会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整个招聘过程在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嵩县大章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需要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等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嵩县大章镇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