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9 17:00:5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南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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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11名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2日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川高法[2018]2号等有关规定,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考核的办法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岗位:书记员。
(三)招聘人数:11名。
(四)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合议庭和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审判事务性工作职责:
(1)配合法官或法官助理开展调查、收集、核对证据、财产证据保全等工作;
(2)根据合议庭或法官的安排办理排定开庭日期等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3)接待、安排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人员的来访和阅卷等事宜;
(4)负责法律文书送达、诉讼材料传递,与诉讼服务中心对接等事务性工作;
(5)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6)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7)按规定完成法律文书校对、诉讼信息、案件材料同步录入、司法公开等工作;
(8)整理、装订案卷和归档,负责移送和调取卷宗(含电子卷宗);
(9)办理院庭领导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事务性工作。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为18-35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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