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 15:01:0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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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好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0年面向浙江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浙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0年毕业生(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除外)。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岁以下(1994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8日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录用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2020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3个职位,其中,省级机关或昆明市市级机关职位,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市、区)级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0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由高校就业部门将《报名推荐表》原件和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反馈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报名推荐依据。(请各院系将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11月17号之前发至浙大就业官方邮箱:zjucareer@126.com;并将学生报名推荐表纸质版于11月16日下午17:30之前交到永谦活动中心B205)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白底,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为避免扎堆报考并给予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二次报考机会,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上午9:00,所有有报考意愿人员须进行报名,否则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报名。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9:00报名系统暂时关闭,由审核单位进行第一阶段报名审核。11月20日上午9:00报名系统重启,同时通过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第一阶段审核结果,公布各职位第一阶段通过审核人员数量。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8:00进行第二阶段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第二次报名信息或修改原报考职位,并由用人单位对修改后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11月21日下午18:00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和第二阶段报名审核均未通过,为最终不通过;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未通过但第二阶段报名通过的,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二阶段报考职位为准;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通过但第二阶段报名未通过的,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一阶段报考职位为准;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和第二阶段报名审核均通过,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二阶段报考职位为准。
(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9:00,第二阶段为11月21日下午18:00至11月26日下午18:00前。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核,资格审核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各位报考人员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核情况除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还将通过校园网于12月初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2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北京、上海、西安、武汉、昆明5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考点均设在昆明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时间拟于2020年1月上旬,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和除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及以下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
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
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40%。
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其专业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有效。面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择优调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拟于2020年2月中旬进行,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拟于2020年3月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并由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八)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生原则上在2020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一)加大培养管理力度。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定向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挂钩扶贫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享受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选调生到岗后一次性给予租房补贴1.5万元。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565,邮箱:yngwykszx@163.com。
附件:
3.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4.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0年定向选调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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