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8 15:31:0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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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公告
根据晋中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实际需要,经晋中军分区研究、山西省军区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市、区)人武部职工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职工17名,招聘岗位为在各县(市、区)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编配、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保障的职工(以下简称省管职工)。具体岗位名单见附表一。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
2、年满18周岁(2001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25周岁(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男性公民;
3、在人武部和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聘用社会人员(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放宽3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同等及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地与人武部驻地相一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的;
2、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3、已经由政府安置的退伍士兵;
4、与其它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合同关系的。
(四)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人武部所需的各种专业或专长;
2、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
3、熟悉人武部工作性质的;
4、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工作经验的;
5、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受到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6、符合军烈属子女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晋中军分区和各县(市、区)人武部《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于2019年9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度晋中市县(市、区)人武部职工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具体地址联系所在人武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网上下载填写《晋中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携带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各人武部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尔后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复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凭身份证到各县(市、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务工作由军分区总体负责,采取笔试、综合考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军队有关法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综合考评和面试由军分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科目和军事法规常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占招聘总成绩的30%。
2.综合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学历、立功、政治面貌、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分区民兵装备仓库人员参照执行)、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具体量化赋分标准参见附表二。
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二者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岗位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30%。面试地点设在晋中军分区。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考评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根据总成绩排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从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政治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经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批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由人武部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由人武部会同驻地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审批学徒期工资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纳入人武部职工队伍管理,从2020年1月起发放工资。人武部统一为职工发放制式服装。
人员一经聘用,需严格遵守军队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人武部日常管理规范,落实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等要求,定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并接受人武部考核。
人武部职工的政治待遇以及休假、生育、托幼、伤残、牺牲、病故等待遇,按国家和军队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公告由晋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4—2452023。
晋中军分区报名咨询电话:0354—2452023;
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咨询电话:
榆次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2086323;
太谷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6232451;
祁 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5220236:
平遥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5668921;
介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2452385;
灵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2452408;
寿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4630028;
昔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4156349;
和顺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8130631;
左权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8653665;
榆社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0354-2452508。
点击下载>>>
晋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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