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1:12:3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在历年公务员考试中,法律知识可是考察的一大重点。下面华图教育小编就为考生们梳理了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备考之路带来帮助。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根本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发生行为人意思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包括乘人之危)
3.欺诈
4.胁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
2.无权代理行为。
以上法律知识建议大家能够结合试题消化理解,预祝各位考生早日金榜题名!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 |||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
2022面试 分数线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