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4:02:5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交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年龄至40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考核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聘考核岗位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与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岗位要求博士毕业的,采取考核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招聘官方网站(rsc.djtu.edu.cn)(以下简称我校人事处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按报名须知要求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办法
1.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来校进行面试考核。重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岗位匹配性、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采用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考试考核分为考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考试的相关事宜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考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签订聘期3年的聘用合同,根据试用期考核结论,酌情办理事业单位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 |||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
2022面试 分数线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