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玉门油田公安分局工作任务艰巨、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切实提高辖区社会管理工作水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
3、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奉献、自律、保密意识,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2000年3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
6、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7、报考考生需提供岗位工作地(肃州区)常住居所证明;
三、工作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后与玉门油田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在分局辖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招聘岗位代码8004。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玉门油田公安分局辅警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四、招录程序及相关事项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常住居所证明等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5张,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3日统一在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领取。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工作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
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玉门油田公安分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酒泉人才网站(www.jqrc.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岗工作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现聘用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每月工资3200元(含4险1金)。
附件:
1、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0937-5926798 (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
0937-2669797 (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泉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
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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