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14:11:0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兰溪人才网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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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溪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不足,兰溪市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核减、取消了47个岗位,现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对象和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②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⑤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年龄条件
具体见《2017年兰溪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7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signup/),注册报名。并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9月28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 9月29日8:30-9月30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对紧缺的儿科、临床医学、口腔、康复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8:30-10月13日17:3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卫技岗位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
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量化考核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兰卫生〔2017〕81号文件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占总成绩的20%。考核内容由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组成,具体为:
1、学历情况(10分)
招聘基础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职称。
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博士研究生10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5分,大专3分。
2、职称情况(30分)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加30分、初级职称(师级)加20分、初级职称(士级)加15分。须提供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当年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职称考试,在当年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前成绩已公布,并确认已通过合格线的,可从网上打印出分数,提供合格线证明,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作职称加分。
3、工作经历(40分)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后每年加5分、获得初级职称(师级)每年加4分、获得初级职称(士级)每年加3分。
工作年限加分最高40分,按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在当年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前仅成绩公布,主管单位未下文的,仍按原级职称条件计分。职称不足一年的按职称获取实际月份的比例核分。
4、奖惩情况(20分)
(1)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2)荣获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先进个人者荣誉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8分。
(3)在校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4)县(市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和院(校)表彰先进不加分。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每次扣10分。
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最多限20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加分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荣获表彰时间认定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时间认定起止时间以当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时间止,向前推5年时间内。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的材料复印件,于10月15日前寄到报考单位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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