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 16:45:5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背景材料:四川眉山57岁的朱素芳遭遇车祸后脑死亡,儿子阿林取下母亲呼吸管,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律该如何评判这种拔呼吸管的行为?有民警表示,这是他从警十多年来遇到的“最纠结刑事案件”,而其中情与法的纠结,也再次引发全社会对于安乐死话题的关注。
几十年来,从医学到法学再到常人的伦理道德,每一次讨论都将立法推至争议的风口浪尖。但即便思想观念、社会面貌乃至法律体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安乐死立法始终没有胎动的迹象。
这种立法回避是不是对民情的罔顾呢?其实不然。由于安乐死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更关系到病人、家庭、社会等多种价值的交叉和冲突,涉及医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判断,蕴涵了对哲学、伦理学、医学等领域的挑战。准确地说,我们不仅担心安乐死合法化会给某些杀人犯罪披上合法外衣,还担心会引起伦理、哲学、医学等范畴内传统观念的错位。再加上实施安乐死需要充分的条件保障,因而我国立法对其始终持高度审慎的态度。
其实从世界范围看,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讨论安乐死,至今长达80多年。其间虽有一些国家进行了立法实践,但也不乏立法后未实施或遭推翻的失败案例。2001年荷兰确立安乐死合法被我们反复提及,但人们忽略的是,荷兰为安乐死立法研究论证了20多年,直到90%以上的荷兰人对此持支持态度才谨慎立法。
从中不难看出,安乐死立法不仅需要健康的医学鉴定、司法公正和程序机制保障,还需要充分的思想基础和观念条件,其对民情的要求要大于其他立法事宜。
基于对“尊严死”的认可,我以为安乐死立法不是一个要不要的问题,而是一个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在立法还没有“下定决心”之前,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便很难脱离现有法律的评价,此时个案中的情法冲突也只能通过司法调适。1986年陕西汉中发生的首例安乐死案,法院判决就以“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方式予以巧妙化解。当然,司法最终无法拯救立法困顿,安乐死是否合法化以及何时合法化,最终还是需要由社会自行选择。说到底,立法是一个时代的民意集中表达,倘若深藏于传统之中的民情发生了根本改变,全面契合安乐死合法化的要求,那么立法也就是迟早的事情。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