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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公告

2015-11-13 13:52:51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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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山东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8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济宁市森林公安局综合科208室(济宁市红星东路129号,建设路与红星路十字路口东行300米路北)。有意报考者,请抓紧时间报名。

  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打击涉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0名

  二、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协勤人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的指导下,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实施全天候24小时值班备勤,并认真做好记录,尤其森林防火时期值班;

  2、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着装,按照指挥员要求快速出警,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警情;

  3、每天对辖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警情及时处理;

  4、协助看护嫌疑人;

  5、积极进行森林法规宣传教育,防火期内抓好林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6、进行森林防火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7、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

  3、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4、符合《济宁市人力资源设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中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公安机关开除或辞退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5、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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