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2015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84名高校毕业生正式上岗,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就业保障服务、社区服务等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三支一扶”工作,今年我市还调整充实了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其在基层服务的年限计算为工龄;在服务期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凡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鲁财教〔2009〕43号)有关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