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4:52:3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华图教育希望可以通过分类汇总,解决各位考生在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常识判断复习难这一状况,今日华图教育带来《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之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请考生综合自身情况进行掌握,华图教育祝各位在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获得优秀成绩。
(―)概念与类型(《合同法》第54、55条)
1.类型。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④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⑤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2.合同的效力状况。
①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②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例1甲因遭乙胁迫,将一套房出卖给乙,交付并办理过户登记。问:乙是否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解释:①撤销前,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甲享有处分权,办理了过户登记。发生物权变动,房屋的所有权归乙。②甲享有撤销权。若甲起诉撤销后,买卖合同无效,乙已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消灭,甲回复对房屋的所有权。③对比观察思密达。
3.仅特定人享有撤销权。
①重大误解:误解方双方错误,双方均享有撤销权;
②显失公平:受有不利益的一方;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受害人(见例2)。
④代理人订立合同时,遭受欺诈、胁迫或者发生重大误解等,代理人不享有撤销权, 撤销权归被代理人享有。
例2甲和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甲因遭受欺诈误以为月工资为“4万人民币”.合同签订后,甲方知被骗,月工资实为“4万韩元”.因工作不好找,甲愿意继续干下去。①有人问:“若欺诈人想做件好事,主动撤销因自己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是很好嘛!老钟你为什么说不行?”②受欺诈的甲希望维持合同效力,若赋予乙以撤销权,乙出于某种理由撤销合同,就与甲的利益背道而驰。这就是不赋予欺诈者撤销权的原因。③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仅受害人享有撒销权。
4.撤销权的行使。
①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
②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
③撤销权可明示或者默示放弃。
以上就是文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将为您提供最及时的公务员招考信息、最前沿的公务员应试技巧、最精心的公务员招考辅导课程以及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了解更多关于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华图教育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
相关备考入口:2016年国考行测技巧|2016年国考申论备考|2016年国考申论热点
历年国考真题 |必备2016年国考图书| 2016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信息汇总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税务系统成绩查询入口|时间|计算方法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税务系统行测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税务系统申论备考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海关成绩查询入口|时间|计算方法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