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按照总成绩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二、面试携带证件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面试地点:德州市人才市场(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
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初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请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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