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号)精神,为做好贵州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贵州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安排公布如下:
1、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6月5日至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2、考试形式及收费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为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8]69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40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50元。
3、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责任编辑:宋小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