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社工专职人
2015-05-21 11:27 社会工作者 http://www.huatu.com/a/shehui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按照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办、区政府办《滨海新区关于做好2015年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以选优配强社区队伍为核心,优化年龄结构,选出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观念新、热爱和熟悉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骨干队伍,经杭州道街道工委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社区居委会社工专职人员,特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杭州道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工专职人员,招聘名额为 12个。
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廉洁正派,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工作能力强。
2.具有本辖区(原杭州道街道辖区、原向阳街道辖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或有滨海新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街辖区有居住条件的,居住满一年以上且长期居住的。
3.45周岁以下(即197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5月20日开始,将招聘公告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上公布,同时在居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供考生查询。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周四)至5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杭州道中心北路972号,杭州道街民生服务办公室(街办事处主楼二楼)203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
1.自荐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材料);
4.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户籍不在本街辖区的需有滨海新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且提供本人在本街辖区内居住的房产证明原件及由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5.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四)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在报名地点缴纳笔试费每人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监考、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2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滨海新区杭州道1400号)。
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公布注意事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11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公布。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有社区工作经验或社工证或为中共党员,则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题目命题由委托机构负责,并组织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00
面试费用: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周六)
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也一样,则有社区工作经验或具有社工证或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等有关情况于2015年6月15日后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
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杭州道街道工委研究通过后,于6月22日-6月26日在杭州道街道办事处及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标准
经考录合格的社区居委会专职社区工作者上岗后,其待遇按照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滨民发(2014)37号)标准执行。保险从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开始享受。
咨询电话:022-66315026
监督电话:022-66317523 022-6631752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宋小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