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根据《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建瓯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精神,经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考9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建瓯市户籍人口;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数量
此次招聘共设9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岗位面向社会招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 5月13日
2、报名地点:市民政局社区办(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8221919。
3、具体要求:填写《建瓯市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点击下载),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还须附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如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报。
4、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及所取得的社区工作者资格。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社区办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时间:5月20日-21日 地点:市民政局社区办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试卷总分100分,时间:5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四个小时后,到建瓯市民政局社区办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1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试题为3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生现场回答问题,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等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时间:5月24日上午8:00 地点:市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四) 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最后一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五)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市社区办负责组织,考察时应征求相关(村)居委会、纪检、政法和计生等部门意见。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报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七) 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本公告由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社区办8221919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监察室8221937
建瓯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宋小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