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15年,我省计划招募106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见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
(三)招募条件
1.本省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三类人员:(1)本省生源或本省户籍;(2)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3)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7月底前毕业,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5.身体心理健康,作风正派。
6.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募时间、方法及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
2.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2:1的,其中,农技、水利和支医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相应减少或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5月11日
2.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招募岗位资格初审工作。
3.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在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1)5月11日17:00前结束审查工作;(2)截止5月11日18:00结束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3)5月14日10:00-16:00进行因招聘岗位取消而改报其他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4.考生于报名后至5月11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2日17:00前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9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7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1)《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直、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合肥、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3.考试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14日前结束。6月15日16:00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2)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3)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和确认
1.根据笔试总分,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此外,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4.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递补
1.体检
(1)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统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省水利厅招募的人员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
(3)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4)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200元标准通过工资卡给予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
2.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各地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广德、宿松县名单分别在宣城、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省水利厅直属单位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和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确定最终录用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八)培训上岗
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统一组织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三支一扶”办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