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淄博临淄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1名劳务派遣的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临淄区常住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25岁以上(1990年4月1日以前出生),40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11名,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在临淄区各镇、街道总工会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15日至4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山东化工人才市场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临淄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本人签字的《临淄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交本人档案。
报名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基础知识和写作,两项各占50%。考试内容为《工会法》、《工会章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哲学、政治、经济基本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写作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及拟聘用范围的人员名单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具体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在考核、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合格后,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挑选被派遣单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待遇按照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九、咨询电话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3-722313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7220356 (区总工会)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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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总工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