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起,在2014年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东莞人可申领奖励。其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者,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奖励根据《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方案》(东民字〔2014〕13号)发放。发放对象是2014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未持该证书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东莞户籍人员。
补贴标准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已享受方案奖励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相应证书的自主参训补贴。此外,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将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
申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登录东莞社会工作网(http://dgsg.dg.gov.cn),下载《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并填妥相关信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dgrs.dg.gov.cn),在网上查询栏中,查询个人专业技术资格,打印证明书2份,并在证明书上签字;将所有提交材料递交至市社会工作协会;市社会工作协会对申请人所持证书及户籍所在地真实性进行验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后报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核准属实的,由市民政局将奖励款拨付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单位: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3楼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内)
受理时间:2015年4月15日—6月15日期间,周一至周五8时30分—12时、14时—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9-23071618
(责任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