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模拟】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新条例最大的亮点,是新增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半数以上职工提请,便可就劳动报酬、保险或福利等多项内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的国内规章和国际惯例,降薪确实也是协商的内容之一,这是属于企业的权利,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会想到这一权利。
说起来,想加工资却不敢说,是不少国内职工的普遍心态。原因无非是怕被炒鱿鱼,或者担心在领导们心目中留下“觉悟低”之类的糟糕印象。现在,广东细化了工资协商的操作规程,让多数职工共同来说待遇的事儿,总该敢于启齿了吧?出人意料的是,相关新闻在网上的讨论虽然火热,但绝大多数网民并不看好 ,认为工资协商就是空谈……
给企业减税, 不是《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所能承担的职责;而“难执行”、“没人敢牵头”,也不是制度本身的错。难道没有制度指引,就“易执行”、“敢牵头”了么?这不合逻辑。
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争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为了迁就一方的利益而随意干涉另一方的权益。政府所能做的,是制定规则与相应的政策。具体到这个新条例,其是否能执行,首先就在于你敢争取,敢牵头,怎么去争取。对于职工可能被企业报复的情况,新条例也作出了保障性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降低其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对此,仍有人担心协商代表今后在晋升等方面会受到影响。
理想的状态是工会帮助职工出面推动工资协商,条例本身其实也是这么要求的。寄望咱们的企业工会则显得更有力量。
所以,从目前现实状况来看,运用好现有的工资协商制度,随着法制的健全,每一项规章制度能够更好得落实和推进。在新条例面前,想加工资你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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