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积极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0名高校毕业生到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 大连籍2012年至2014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 大连地区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热爱农村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普兰店市、长海县、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瓦房店市、庄河市招募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除满足上述学历条件外,还应为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 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和待遇保障
(一)招募人数和服务岗位
2014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5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附件1)。
(二)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三)待遇保障
1. 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贴。
2. 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 档案、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乡(镇)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4. 服务期限视同参加工作时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开始服务时间视同参加工作时间。
5. 代偿助学贷款。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各按50%的比例代为偿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24:00期间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12333.gov.cn/rcfwzx)点击《2014年大连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浮标,进行报名。
2.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
3.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4.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30日16:00(周六、周日除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开具《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带有本人照片的《2014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一式3份,报考支教岗位的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附件3),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毕业生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期间,登录大连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