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类别 |
分数 |
2013 |
省级机关 |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
市、州级机关 |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 |
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其中,法医职位及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恩施州、五 峰、长阳)的县以下职位: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
地税、工商、质监、统计系统、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
如宣恩县地税局某职位,该职位机构层级为县(市、区 )级,且为国贫县,最低合格分数线就为: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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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
省级机关 |
总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
市、州级机关 |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 |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
全省乡镇(街道)机关 |
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
地税、工商、质监系统、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 |
按招录机关的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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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各占50%计算;公安类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
省级机关 |
总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5分 |
市、州级机关 |
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40分 |
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不含省监狱局和省劳教局机关) |
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35分 |
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系统按招录机关 |
实际机构层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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