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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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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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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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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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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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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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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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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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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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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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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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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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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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三)《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联系电话:66060275、66016392)
(五)考试咨询电话:12333。
(责任编辑:Rukawa kae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