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最近有所松动,“单独二胎”有望逐步成为现实,未来进一步放开二胎生育也成了部分人的憧憬。但在公众讨论中,无论是官方还是民众,在长期的高压计生环境下似乎都对生育行为本身产生了负面评价。“越生越穷、越穷越生会造成恶性循环”的观点,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认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无疑是必要的,长期以来被人们奉为至理的认知和观念也亟须更正。
在现代微观经济学上,最有名气的此类理论是莱宾斯坦(Harvey Leibenstein)的“孩子的边际合理选择假设”和贝克尔(G·S Becker))的“孩子数量-质量替代假设”。简而言之,大师们的假设内核第一是生育率和生育者收入呈负相关,也就是“多生的人就是穷人”。假设内核第二是生育率与抚养质量、家庭人力成本投资呈负相关,亦即是“穷人要改善家境只能依靠多生下来的孩子,生出来没法管孩子教育,然后就恶性循环”。
其实早在大师们的“越生越穷”假设刚提出时,大师的伙伴们就已经发出异议和修正。1974年贝克尔的搭档西奥多·舒尔茨就在论文中提到,当时美国的两项长期调研结果是收入水平和生育率有显著正相关,即收入水平越高,妇女生育率也越高;同时在波多黎各进行的一项研究也表明收入水平与生育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1978年美国经济学者伊斯特林提出“相对收入理论”,改进莱宾斯坦的假说,认为“穷人变富会多生,富人变穷会少生”:生长在较贫困时代/家境的人,进入育龄时若过着同等质量或更优渥的生活时,会有较高的意愿繁衍后代,带动生育率提高。反之,生长在富裕时代/家境的人,进入育龄时的生活若比儿时没有改善或严峻许多,会减少生育数目。
甚至提出理论的大师们自己也在修正理论。1988年巴罗和贝克尔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论文,认为在考察生育率的决定问题时应该引入“代际效用”函数(dynastic utility:即消费者除了有生命周期内储蓄动机外,还有遗赠储蓄动机),以新的方法来重塑生育率决定理论。“代际效用”函数考虑了代际的问题:某人的效用函数不仅与其自身的消费水平有关, 也取决于其所有子孙的数目和消费水平。并且这个函数的因子中引入了利他性:父母的效用不仅来自于他们自身的消费, 也来自于孩子的效用和孩子的数量。换句话说,父母的生育决定中并不只是简单参照是否“多生儿自己以后的养老保障/生活水准就更好”这一因素,也会更多地考虑到“多生后子女是否将过得更好”的利他程度和消费水准。
“贫穷与生育恶性循环”的理论,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农村地区。不妨以中国农村生育情况为背景,北大人口研究所的学者尤丹珍利用1990年官方对四川省宣汉县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与期望孩子数有显著的正相关,即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对生孩子的需求也增加。潘丹、宁满秀等分析2006年《中国健康营养调查》的统计数据,发现农村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和生育意愿“表现出十分显著的正影响关系”:在其他变量取均值的情况下,家庭人均土地面积每增加一亩,妇女的期望孩子数会提高0.026。
以地区差异为背景的实证分析得出的是同样的结论。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学者杨涛等对1992年中国家庭经济与生育调查微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家庭收入上升会提高生育率,如果将一个家庭的劳动力年均收入从样本均值增加10%,可使其生育率增加0.12。2002年,现任人大人口与发展中心教授的陈卫等用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中国西部地区,收入越高的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也越高。1996年,南加州大学的王海涛分地区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生育率,结果发现在欠发达地区,如四川、陕西,生育率与人均收入呈正相关,并且人均收入每提高1000元,生育率大约增长 0.06;而在较发达地区,如广东、浙江,当收入增加时,生育率倾向于减小。也就是说,面向不同地区取样可能得到不同结果,然而在中国穷人居住的地区看,没什么“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穷地方的富人,或者说是经济条件改善的人群相对于穷人更爱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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