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等相关精神的重要举措。
司法公开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基础环节,也是阳光司法、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法律文书公开的关键,在于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因为法律文书直接承载司法活动,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司法结果,只有让公众知晓并明了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群体的专业素质。法律文书说理性是司法工作人员实践智慧的最集中体现,有必要在司法人员招录制度中加强对法律文书说理部分的考察,在司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中增加或者重视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培训和考核,并开展司法系统内法律文书说理性的交流、培训、比赛活动,探索法律文书说理的合理标准及规范。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需要进一步改革限制法律文书说理的司法制度。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依据什么作出该判决的理由”。该规定明确了说理是法官的义务,要求消除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积弊,对审委会处理案件“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对合议庭评议案件“少数服从多数”,对被扭曲的审级制度“上下级法院关系”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制度层面调动法官说理的积极性。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也要把握说理的程度。说理的最终目的是让当事人准确理解法律文书,接受法律裁判。说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正常生活经验和普遍知识水准的人,不需要对所有的法律规定都作详尽的解释,也不能过于简单,草草了事。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在说理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谨记一切来源于法律,受制于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法律文书的遵循。
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使得法律条文从纸面上的法成为现实中的法,展示了法治的动态过程,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才能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强化司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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