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院近日有消息称,该院累计定向招录培养少数民族检察人员139名。其中,2013毕业的56名学生已全部到岗。
据介绍,2009年至2010年,云南省检察院会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面向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招收一批既懂汉语、又懂本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双语”政法人才。两年间招录的139名少数民族学生被分别送到云南大学[微博]和云南省民族大学[微博]进行四年的培养(预科五年)。其中,2009年被招录的56名学生毕业后已经全部到岗。
“这些招录的人才均来自云南本土,熟悉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和生活习惯。为了让这些人才能够留在本地,我们采取了定向招录、定向培养的措施。”云南检察院教育处处长曹东武表示,通过定向招录,基层院检察人员,特别是“少边贫”基层院检察人员的学历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二本线以上的招录学生数占总数的88.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成绩基本在四级以上。
“按规定,担任检察官和法官的人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由于边远地区教育水平不发达,大多数少数民族考生难以达到要求,此外还有司法考试通过率低的问题,基层少数民族检察人员一度出现断档。为此,检察院组成了领导小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积极推进招录工作的顺利进展;此外,检察院还采集定向生的通讯信息及时制作通讯录送院校及学生,增强培养少数民族定向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学习的困难和问题。” 曹东武表示,云南省检查院下一步还将加强和培养院校的沟通联系,将采取全程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栽培学生沟通交流、辅导,培养出合格的、优秀的“双语”检查人员。同时,积极协助基层院协调经费,筹措每人每年学费、生活费共14800元,合计200多万元,解决学校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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