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 17:59:0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南方日报评论员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昨日向全社会公布,并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经过一段时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省党员的作风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越是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的任务就越重,人民群众的期待也就越高。当前,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陆续进入收尾阶段。问题查摆得怎么样?整改落实得怎么样?全党在看,群众在盼。这不仅直接决定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也关系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能否顺利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确保整个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是以规章制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群众、造福群众,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只有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整改了,才能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省委常委会向全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就是为了坚持开门整改,让群众来参与、来监督、来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有没有走过场,只有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我们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要把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及时公布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措施,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整改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是一场思想上的洗礼,也是一次制度上的变革;既要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省委常委会制定整改方案,就是为了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地解决“四风”问题。只有用制度的卡尺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以规则的红线为灰色地带竖起围墙,才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为此,一方面,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避免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以严格有效的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任何事情越是到了最后关头,思想上越是容易松懈,行动上越是容易松劲。省委常委会公布的整改方案,明确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这预示着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始进入收尾的关键阶段。面对整改落实这场硬仗,只有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一以贯之、一鼓作气,才能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才能确保整个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下一步,我们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一把手负总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一鼓作气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工作;我们要克服“闯关”思想和松懈情绪,敬终如始、一抓到底,做到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防止虎头蛇尾、功亏一篑。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正进入收尾阶段,气可鼓而不可泄,必须一鼓作气地抓好活动收尾工作,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教育与实践的统一。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整改方案,用善始善终的成效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画上圆满句号,以善作善成的榜样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创造良好开端。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