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局级),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7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和上海等地。长江委水文局是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14年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江委水文局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论基础、技能条件或相关工作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二类及以上院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专升本的毕业生),且毕业时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为了缓解船舶轮机和驾驶人员缺乏的矛盾,持三等船舶轮机员、驾驶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三本以上全日制毕业生可以不受大学所学专业限制,报考部分船舶轮机和驾驶岗位(通过笔试后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8、岗位要求为大专学历的,应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的毕业生),且毕业时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
9、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因水文基层站队及河道勘测、船舶岗位均为野外涉水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条件较为艰苦,安全性要求较高,原则上限男性。
11、凡岗位条件要求“××及以上学历”的,即表明该学历及高一层次学历均符合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文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2013年12月13日—2014年1月15日在水利部人事司网、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人事劳动网、长江水文网上公布招聘信息。我局2014年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文网随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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