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概述
新华网武汉8月6日专电(记者冯国栋)10多名商贩日前在武汉闹市上演“诈尸”闹剧。有目击者称,一群商贩抬着“尸体”,举着花圈,披麻戴孝,说城管打死人。“最后扮尸体的人受不了天气热,就这样爬起来跑了!”武汉城管则表示,商贩“诈尸”是为索要巨额赔偿。目前,武汉市江汉区警方已对“诈尸”事件中带头参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韩某等3名违法人员依法予以拘留。[1]
相关评论
@小贩对城管执法方式不满,“诈尸”一举确实过火了,这样的“死亡创意”令人自然与瓜农邓正加联系了起来传闻他是被城管用秤砣砸死,其尸检报告中称“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家属对此并不认可。这两起事件中,估计两地的城管也会是两种心情,得知小贩“诈尸”,武汉城管会在“惊恐”之余大松一口气,尽管会对被“戏耍”感到气愤;而临武的城管可能恨不得邓正加能活过来。[2]
@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介绍,至今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一部行政法层面的城管执法法律。城管执法权来源于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仅法律位阶低,内容各不相同,且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内容也不够完善。解决商贩和城管之间的冲突,关键还是要从根源入手,首先解决执法权限和城管身份合法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才能做到违法必究。”[3]
@有专家认为,城管制度的改革,并不适合中央领导的统一的管理体制,而应该全国统一立法,明确城管的执法资格、执法主体、执法权限,科学地界定城管的执法行为,既维护城管的执法权威,又保障被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而依我看,无论如何改革,其建章立制的基点和共识,都应该是如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权益置于最高位置,创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美好前景。[4]
模拟题
一则商贩“诈尸”的微博成为网络热点,引发网友关注。有目击者称,一群商贩抬着“尸体”,举着花圈,披麻戴孝,说城管打死人。“最后扮尸体的人受不了天气热,就这样爬起来跑了!”武汉市江汉区警方已对“诈尸”事件中带头参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韩某等3名违法人员依法予以拘留。请对商贩诈尸现象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继瓜农事件后,“诈尸”事件让城管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小商贩因违规摆摊受到城管处理而与其产生冲突,为了把事情闹大、从城管部门得到赔偿竟然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整出这么一场闹剧,结果闹剧被其自身当场戳穿。这让我们疑惑的是为何这场“诈尸”闹剧会出现。
原因之一可以从商贩的心理来分析:商贩认为自己生活不易、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城管部门还要收走自己生存的基本,自己必须要拿回自己的东西;另外在与城管发生冲突的过程中自己的兄弟受了伤,自己应该要向城管讨回公道。但是自己作为其中的弱势群体,能采用什么办法来讨回公道呢?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瓜农”事件为其提供了想法。“瓜农”事件一出,广大群众纷纷对瓜农表示同情、对城管进行口诛笔伐,瓜农事件愈演愈烈。这群男子也许就是想利用瓜农事件的持续影响力,利用群众由于这一事件对城管形成的根深蒂固的暴力执法的印象,获得广大群众的同情与支持,把事情闹大向地方相关部门施压以谋利。于是,这场闹剧便应运而生。
其二,究其根本,社会不正之风的盛行才是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我们的城市执法部门出现了太多暴力执法的现象,让群众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印象;然后一些群众的文化程度较低,始终有一种只有把事情闹大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的想法。
其三,是我们的广大群众普遍同情弱势群体,缺乏判断力,认为只要是弱势群体出了问题就一定是强势的那一方的错。这些现象、想法都是社会不正之风的重要体现。
因此,要防止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对峙的关键就在于要整顿社会的不良风气。
第一,做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主要是要尽快出台专门的城市执法法律,解决好城管执法权限和城管身份合法性问题,并畅通商贩、群众对于城管执法的监督通道,做到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都违法必究。
第二,是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引导教育,引导大家要合理公正的去看待事物、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能因为同情商贩就忽略其违法违规的现实,也不能因为存在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就以偏概全,打死一帮人。
第三,就是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教育大家遇到事情要尽力使用法律等正当手段,不要去使用那些危害社会治安的方法;接着是对于那些利用群众同情心做出违法违规事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法处置。
最后是我们的城市相关部门要关注商贩的工作生活,做到城市治安与商贩经商的平衡。
总之,整顿社会不正之风,需社会各界相互配合、多措并举。
[1] 来源:新华网《湖北“商贩诈尸”事件起因乃城管与商贩曾发生冲突》
[2] 来源:青岛晚报《小贩“诈尸”信息公开别“死”》
[3] 来源:东方网《武汉商贩"诈尸"闹剧的另一面》
[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5版《商贩闹市“诈尸”,实为向城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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