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15:35:58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宏阳股份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早上,买两根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胺奶。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石膏豆腐。回到家,吃个增白剂加柠檬黄馒头……”这个段子近期被广为传播。
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瘦肉精、牛肉膏和柠檬黄,每次事发后,监管部门都会迅速“亡羊补牢”。最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4月20日,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公告,设定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最高限量:婴儿配方食品中限量为1mg/kg,其他食品不得超过2.5mg/kg。禁止人为将三聚氰胺添加到食品中。而且在4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将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列为治理重点。
可是,我国纳入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多达2300多种,它们多为化学制剂,却是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料。一再出现的事故,不能不让我们探究和思考,我们的食品添加剂怎么了?
2.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其为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因此它一般不单独作为食品来食用;二是其既包括人工合成的物质,也包括天然物质;三是加入到食品中的目的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将其分为22类: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增稠剂、消泡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品质改良剂、抗结剂、增味剂、酶制剂、被膜剂、发泡剂、保鲜剂、香料、营养强化剂、其他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能控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品在保存过程中变色、变味、变质;满足食品加工工艺的需要;使食品的感官性状和营养特性更好。可以说,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我们就吃不到那么多美味、营养、可口的食品,亦不可能在商场里见到琳琅满目的食品,食品也不可能有那么长的保质期。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红霞教授表示,“食品行业有一句话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的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中不可缺少的工艺环节。”
3.“食品添加剂有些被妖魔化了,这不正常。”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秘书长薛毅说,“每一种添加剂都有自己的作用。”
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教研室主任刘学军教授举例说:“比如,在大豆油中添加抗氧化剂,可以延长产品的保质期。目前市场销售的瓶装食用油里面,基本都含有抗氧化剂。如果按照国家的规定指标添加,不会改变豆油营养和分子结构,这可以较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粮食资源,同时又不改变豆油的口味。”
而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畜肉中的瘦肉精、调味品中的苏丹红、水发海产品中的甲醛、瓜果中的膨大剂、泡菜中的工业盐等,不少消费者将其归结为“食品添加剂惹的祸”。其实这些非法使用的东西本身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化工原料的食品非法添加物。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红霞教授说,现在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有误区,像苏丹红、瘦肉精这类的,只能算是添加剂,但不能说是食品添加剂,因为它没有经过国家批准。“都是食品添加剂惹的祸”这个说法不准确,犯错的不一定都是食品添加剂,更多的是使用了非食品添加剂的添加剂,或者使用了已经淘汰的食品添加剂。
4.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的非法添加剂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那么,目前食品中添加剂的问题主要是滥用或不当使用,即未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规定,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一些不法食品生产者为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将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添加物加入食品中,将果汁中允许使用的防腐剂苯甲酸钠加入到肉制品中,而肉制品中不能使用苯甲酸钠作为防腐剂,只能使用山梨酸钾。亚硝酸钠作为发色剂在肉制品中最大添加量是0.15g/kg,在肉制品成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在此范围内是安全的,超过此限量则是不当使用,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危害。
此外,我国虽出台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一系列标准和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监管。但是,食品添加剂的添加环节并没有暴露在公众面前,相关部门也不可能实现24小时监管。S市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王先生表示,除了每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会有卫生、质监等部门来进行定期抽检以外,大多数时候,食品生产是企业的“良心活”。
5.美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的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美国非常繁多,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和相关产品,并且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在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有三个: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机构(EPA)。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不允许其上市销售。另外,美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企业,不存在无照或者家庭式作坊,因此掺假现象极少。
6.德国是世界上四大食品出口国之一,同时又是食品进口大国。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涉及全部食品产业链,包括植物保护、动物健康、善待动物的饲养方式、食品标签标识等。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食品法》《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HACCP方案》《指导性政策》,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在德国,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食品,在包装的标签上都注明有商标、食品成分和有效期,还有有关商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早在1879年,德国就制定了《食品法》,目前实行的《食品法》包罗万象,所列条款多达几十万个。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德国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无论是屠宰场还是食品加工厂,是商店还是在转运过程中,食品必须处在冷冻状态,不新鲜的肉绝对不允许上市出售。为了保证国家制定的《食品法》得到实施,国家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
相关推荐:
相关内容推荐: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